祁商办字〔2009〕52号
祁门县商务局防汛防洪应急工作预案
商属各单位:
为适应我县防洪形势及防汛工作需要,确保我局防汛工作的正常开展,增强商务系统防洪和抗御洪涝灾害的能力、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防控、扎扎实实地做好防汛抗洪工作,确保我局防汛防洪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创造安全的社会环境、维护改革、开放、稳定大局、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根据祁门县人民政府印发的《城市防洪预案》的要求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汛期工作机构
机构设立及人员安排
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祁门县商务局防洪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苏梦香
副组长:程进良 胡新民
成 员:方煌辉 方才贵 吴向国 郭 勇
吴国华 胡祁达
下设四个工作小组:
1、物资供应小组:
负责人:胡新民
组 员:方才贵 吴国华 胡祁达
2、后勤接待小组:
负责人:程进良
组 员:方煌辉 郭 勇
3、抢险突击小组:
负责人:苏梦香
组 员:程进良 胡新民 方煌辉 方才贵 吴向国
郭 勇 吴国华 胡祁达
二、汛期工作职责
1、物资供应小组职责。
物资供应小组做好落实防洪物资工作。在汛前,必须按照《祁门县城市防洪预案》的要求和有关规定,准备好汽油、柴油、麻袋、木材、毛竹等必备防洪物资以及灾区群众日常生活必需品,并落实运输车辆,随时听从指挥部及物资供应组调遣。一旦指挥部发出抢险指令,须在最短时间,按技术参谋组所提供抢险方案,调运抢险物资到抢险现场。
当预报水位将要超过警戒水位时,负责协调在东、南、北门等地设立日常用品临时供应点。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洪水期间蔬菜、肉类、粮食、日用百货等生活必需品的正常供应。
2、后勤接待小组职责。
配合县接待办接待做好来祁支援抢险的解放军、武警部队和其他抢险人员的生活食宿安置。由于后勤接待工作突发性、随机性较大,要求后勤接待组人员及时与有关部门紧密联系,随时听候总指挥部指挥。
3、抢险突击小组职责。
及时组织足够的人员,一是在县防汛抗洪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进行抗洪抢险,做到24小时待命,随时听候总指挥部调动。二是对所属单位低水位的物资财产进行及时转移搬迁,对个别低水位职工住宅帮助搬迁。突击小组后备队包括:商属企业10人,程进良负责;屠宰中心8人,胡新民负责。
防洪抢险期间,根据各时期的不同情况,上述各组都必须服从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指挥和调度。
三、汛期工作制度
1、开展防洪预案培训。
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对县政府印发《城市防洪预案》各职能组及本单位防洪预案开展防洪培训与学习。
2、实行防洪工作责任制
局防洪工作领导小组在县总指挥部和县委、县政府领导下,贯彻执行相关法规和指示,统一指挥,认真部署,落实有关人员的防洪任务,落实有关物资,组织动员全局工作人员投入防洪斗争,局长为第一责任人。
各小组有关责任人遵照领导小组的指示,全力以赴,认真执行,落实物资,做好各项防汛抗洪工作。
局防洪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开展防汛工作检查,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汛期安全制度
汛期期间,全体职工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做好安全防洪工作,加强防范意识,一旦发现情况必须及时上报。同时,各单位应做好低水位区域物资及相关财产的转移。做好低水位职工住宅的搬迁转移,同时注意工作人员自身安全防范工作,做到不出现重大伤亡事故。
4、汛期值班制度
汛期期间,全体干部职工必须24小时开通通讯工具,保持联系通畅。当山洪爆发或处于警戒水位时,按照防洪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进行24小时轮流值班。
四、局防汛领导小组对在突发洪灾应急事件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执行,延误执行应急预案或命令行为、不履行法定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行政处分或相应组织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预案执行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由局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二OO九年九月一日
抄报:县委办、政府办、应急办。 |